侮辱誹謗罪立案標準是什么?[南京律師]
文章出處:www.czyierda.cn作者:萬盈律師人氣:0發(fā)表時間:2020-01-25 08:02:01
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?

(1.)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。
(2.)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。
(3.)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。
(4.)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(jié)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。
不能構成誹謗罪的行為:
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貫徹執(zhí)行(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)若干問題的意見(試行)》規(guī)定:
①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,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,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,不構成誹謗罪。
②法人、團體、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。
③即使善意的檢舉、揭發(fā)、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,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。
振軒刑事辯護團隊咨詢熱線:15205165657

(2.)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。
(3.)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。
(4.)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(jié)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。
不能構成誹謗罪的行為:
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貫徹執(zhí)行(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)若干問題的意見(試行)》規(guī)定:
①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,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,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,不構成誹謗罪。
②法人、團體、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。
③即使善意的檢舉、揭發(fā)、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,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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