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拘留多久可以開庭?
文章出處:www.czyierda.cn作者:萬盈律師人氣:0發(fā)表時間:2021-08-16 16:21:27

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,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,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個月,復雜可延長;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,復雜可延長。
公安機關偵查終結(jié)的案件,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,連同案卷材料、證據(jù)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。
刑事拘留的期限《刑事訴訟法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,認為需要逮捕的,應當在拘留后三日以內(nèi),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。
在特殊情況下,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。對于流竄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結(jié)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。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(nèi),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。因此,刑事拘留的期限為37天。但是,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,拘留期限為1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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